老實說,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很新的,而有些不合現代社會的觀念。
因為爸媽從來不會對我們孩子說,將來我們老了要靠你們。你們養我們是應該的。如果妳現在書讀不好工作不好,將來爸媽怎麼生活之類的。他們都說,看你們過得好,就是我們的幸福。
如果,年老的幸福是要寄託在別人(即使是自己的孩子及他的另一半)身上,那問我們生孩子的原因就是要倚靠他們,不是太自私了嗎?
而且,孩子真的有能力給我們我們想要的嗎? 甚至知道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生活嗎? 那孩子將來是要過他想要的生活,還是要屈就我們過我們想要的生活,而放棄他自己的夢想?
照顧的責任,是社會的國家的。我們年輕的歲月也貢獻給社會給國家。可惜是,對台灣來說,關起門來,賺自己的錢,教自己的孩子; 因為父母對未來的不安全感,那樣的壓力,變成學習上惡性競爭,全都重重壓在孩子身上。孩子要成為他想成為的人?還是我們想要他成為的人? 養孩子18年(更多?),將來孩子有能力賺錢了,我們退休了,要孩子照顧(養?) 我們多少年? 這是要怎麼算?
又說,發自內心的對家人的關心,愛,付出,是法律教(規定)我們的有用,還是家庭教育感動來得真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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